2020.07.17
本公司董事持有股權質權解除公告


一、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之ㄧ規定,茲將本公司董事持有股權質權解除公告如下:
職稱:董事
法人名稱:大同股份有限公司
質權解除股數:505,801股
質權解除日期:109年7月15日
質權人: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
二、本公司於109年6月辦理減資,因此減資後質權設定股數為505,801股,減資前原始設定質權股數為10,116,000股。
三、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