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06.22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

一、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,原股東認購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民國109年6月20日截止。
二、依公司法第142條之規定,茲定民國109年6月21日至109年7月22日為催告股款繳納期間,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繳款,逾期未繳納即放棄認股權利,認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手續。
三、代收現增股款銀行:華南銀行圓山分行。
四、匯款者請務必將匯款單據傳真至02-25858132並與本公司聯繫02-25925252分機2980,傳真請註明股東戶號、股東戶名、認購股數、繳款金額。
五、特此公告。